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冲刺专题班,根据考试大纲并结合历年真题的命题规律,讲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高频考点、重要考点以及考试方向,强化考试知识,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讲师简介】
刘丹,医学硕士,任职于北京某医院。从事医药教学工作和执业考试培训多年;对于考试走向把握准确,授课思路清晰,逻辑性强,重点突出。
授课特点:善于把繁琐复杂的考点进行归纳总结,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容易理解记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加轻松应对考试,深得学员欢迎。
序号 名称 课时
1 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药学服务 00:29:40
2 第二章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1) 00:29:29
3 第二章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2) 00:27:33
4 第三章 用药安全(1) 00:28:18
5 第三章 用药安全(2) 00:29:40
6 第三章 用药安全(3) 00:30:49
7 第四章 药物治疗管理与健康促进 00:39:11
8 第五章 常见病症的健康管理(1) 00:41:09
9 第五章 常见病症的健康管理(2) 00:39:55
10 第六章 呼吸系统常见疾病 00:35:35
11 第七章 心血管系统常见疾病(1) 00:26:58
12 第七章 心血管系统常见疾病(2) 00:24:37
13 第八章 神经精神系统常见疾病 00:47:35
14 第九章 消化系统常见疾病 00:33:36
15 第十章 常见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 00:41:30
16 第十一章 泌尿系统常见疾病 00:21:30
17 第十二章 血液系统常见疾病 00:09:02
18 第十三章 肿瘤 00:32:31
19 第十四章 常见骨关节疾病 00:12:45
20 第十五章 常见病毒性疾病 00:12:42
21 第十六章 妇科系统常见疾病 00:26:28
22 第十七章 中毒解救 00:12:57
23 专题补充学习(1) 00:42:57
24 专题补充学习(2) 00:27:10
2021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预计2021年7月底-8月初陆续开始
2021年全国执业药师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冲刺专题班,根据考试大纲并结合历年真题的命题规律,讲授“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高频考点、重要考点以及考试方向,强化考试知识,满足学员的学习需求。
【讲师简介】
刘丹,医学硕士,任职于北京某医院。从事医药教学工作和执业考试培训多年;对于考试走向把握准确,授课思路清晰,逻辑性强,重点突出。
授课特点:善于把繁琐复杂的考点进行归纳总结,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容易理解记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加轻松应对考试,深得学员欢迎。
序号 名称 课时
1 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药学服务 00:29:40
2 第二章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1) 00:29:29
3 第二章 药品调剂和药品管理(2) 00:27:33
4 第三章 用药安全(1) 00:28:18
5 第三章 用药安全(2) 00:29:40
6 第三章 用药安全(3) 00:30:49
7 第四章 药物治疗管理与健康促进 00:39:11
8 第五章 常见病症的健康管理(1) 00:41:09
9 第五章 常见病症的健康管理(2) 00:39:55
10 第六章 呼吸系统常见疾病 00:35:35
11 第七章 心血管系统常见疾病(1) 00:26:58
12 第七章 心血管系统常见疾病(2) 00:24:37
13 第八章 神经精神系统常见疾病 00:47:35
14 第九章 消化系统常见疾病 00:33:36
15 第十章 常见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 00:41:30
16 第十一章 泌尿系统常见疾病 00:21:30
17 第十二章 血液系统常见疾病 00:09:02
18 第十三章 肿瘤 00:32:31
19 第十四章 常见骨关节疾病 00:12:45
20 第十五章 常见病毒性疾病 00:12:42
21 第十六章 妇科系统常见疾病 00:26:28
22 第十七章 中毒解救 00:12:57
23 专题补充学习(1) 00:42:57
24 专题补充学习(2) 00:27:10
2021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预计2021年7月底-8月初陆续开始
2021年全国执业药师报名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