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卫健委公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查看全文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区各类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含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学校医院、医务室等),从事医疗、医技、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专业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拟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
(三)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精神,基层卫生健康机构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地(州、市)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也可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四)南疆地区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南疆地区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南疆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南疆地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也可以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64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规定执行(文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查询)。
三、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8日-10月30日开展网上申报;
11月5日-11月20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各地、各单位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申报材料初审,同时一并审理本年度申报职称晋升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材料;
12月1日关闭申报系统;
12月2日-12月10日召开各专业组评审会议(含答辩时间);
12月16日-17日召开高级职称评委会。
四、申报程序
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采取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
(一)纸质材料申报程序
1.自治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后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除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拟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纸质版盖章,报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委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聘书、业绩成果代表作等申报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和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审核,不再将原件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确有必要时,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5.纸质材料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材料须扫描上传,格式为JPG。各地、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时须提供1份《2025年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7)
(二)网上申报程序
递交网上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xjzcsq.com。
1.自治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程序
援疆专业技术人员,援疆协议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目前正在援疆且时间已满半年,经受援单位、选派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时须提交《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在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审批表》(附件4)。
(四)网上注册及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基层单位管理员、各级职称评审负责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认真学习“通知公告”栏目中的“职称申报流程”,并按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开展申报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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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卫健委公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查看全文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对象为自治区各类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含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学校医院、医务室等),从事医疗、医技、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专业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拟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
(三)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4号)精神,基层卫生健康机构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地(州、市)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健康机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也可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四)南疆地区拟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由南疆地区评审委员会自行组织评审。南疆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南疆地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也可以申报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两者不可同时申报。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64号)(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规定执行(文件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查询)。
三、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8日-10月30日开展网上申报;
11月5日-11月20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受理各地、各单位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申报材料初审,同时一并审理本年度申报职称晋升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材料;
12月1日关闭申报系统;
12月2日-12月10日召开各专业组评审会议(含答辩时间);
12月16日-17日召开高级职称评委会。
四、申报程序
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采取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同时递交的方式进行。
(一)纸质材料申报程序
1.自治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盖章后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除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拟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纸质版盖章,报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委专业技术人员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地(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由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报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聘书、业绩成果代表作等申报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和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审核,不再将原件报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确有必要时,自治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5.纸质材料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材料须扫描上传,格式为JPG。各地、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时须提供1份《2025年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7)
(二)网上申报程序
递交网上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xjzcsq.com。
1.自治区级卫生健康机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及中央驻疆单位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地(州、市)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到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3.各县(市、区)级卫生健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由个人注册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州、市)级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程序
援疆专业技术人员,援疆协议时间为一年及以上,目前正在援疆且时间已满半年,经受援单位、选派单位同意后方可申报。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时须提交《选派进疆专业技术人员在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审批表》(附件4)。
(四)网上注册及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基层单位管理员、各级职称评审负责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www.xjzcsq.com),认真学习“通知公告”栏目中的“职称申报流程”,并按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开展申报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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